”
沈慎挑了挑眉。
似乎有点道理。
“所以…给你换一身穿搭,你就说是我的同学,这样就好了。”
她给他挑了一身休闲运动卫衣,浅灰连帽款,配了顶黑色鸭舌帽,很阳光的风格。
沈慎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,任思议正靠在货架上玩手机。
“思议,换好了。”
“好慢。”任思议懒洋洋抬起头,顿时睁大眼,“哇靠”叫了声。
沈慎换了那身卫衣,拉链拉到胸口,帽檐压低了些,遮住小半张脸。
骨架修长,肩线利落,完全就是个刚打完球回来的青春男大。
鼻梁高挺,唇色淡,眼尾微微上挑,看人的时候带着点漫不经心的骄傲气。
少年感扑面而来,简直可以直接塞进校园文当男主,帅得有点过分了!!!
“好看好看好看!沈先生你太帅了!天哪,要是被学校女生看到你这样的造型,还不尖叫!”
沈慎看她眼睛都瞪直了,顿时有点不爽。
所以,还是青春男大更吸引她,难怪要给男大织围巾。
他只是个老怪物。
“我不想穿这个。”沈慎说,“这不是我。”
“你不穿也得穿。”任思议走过来替他整了整帽檐,垫着脚,“否则回去没法交代,我不能让爷爷奶奶担心。”
她指尖擦过他耳廓的时候,沈慎僵了一瞬。
他耳朵很敏感。
啊,燥得很!
拗不过她,还是以大局为重,他换了这身青春男大的扮相和她一起出了商城。
准备打车,任思议说汽车站就在旁边,不需要打车,汽车很快就到。
到了汽车站,沈慎想起一件十分严重的事。
他忘了带血包。
走得急,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。
不过,他不打算惊动身边的少女,不想让她害怕,反正,血族混迹人类社会中几千年了,多的是办法满足口腹之欲而不为人察觉。
上了汽车,汽车颠簸地走在国道上,灰尘从窗缝渗进来。
沈慎闭上了眼,忍耐着腹中的饥渴。
任思议观察着他脸色,眉微微蹙着,像是很不舒服。
以为他晕车,这车上的气味确实难闻,柴油味混着人味儿,舒适感很差。
哎,早知道坐网约车好了。
她有点懊恼,干嘛为了省那点钱就让他跟她受苦,本来也花不了多少钱。
她觉得有点愧疚,很亏欠。
“沈先生。”她凑近了他耳朵,小声说,“等会儿我们找地方下车,然后打车过去吧?好吗?”
沈慎睁开眼,眼底有一丝疲惫:“怎么了?”
“没,我看你晕车很难受。”
他不是晕车,他是…饿了。
“不用。”沈慎现在一动也不想动,保存体力,否则饥饿感会更严重。
任思议着急忙慌在包里摸了半天,终于摸出了一颗柠檬糖,连忙拆开糖纸,喂到沈慎唇边:“沈先生,你吃颗糖会好点。”
沈慎张开了嘴,她的手递过来,指尖圆润白净。
他下意识…真的就是下意识…就含住了她的手指。
犬齿已经悄悄长出来了,抵在下齿,尖利的两颗。
只需要轻轻用力,就可以咬破那层薄薄的皮肤,甜美的血会涌出来,填满他空荡荡的胃。
“哎呀,沈先生,您咬到我的手啦。”任思议浑然不觉他的渴望。
他没松口,犬齿抵着她的指腹,隔着皮肤能感觉到下面血液的流动。
鲜活而温暖。
他忍得很用力,喉间发紧,额角甚至沁出一点薄汗。
但她毫无察觉,她太信任他了…
沈慎不想辜负这份信任,更不想让她警觉,慢慢松了齿,舌尖在她指腹上若有若无地擦过一下。
任思议连忙抽回手。
指尖有被他双齿衔着的感觉,痒痒的,她心也痒痒的。
两个小时后,车终于到了镇上。
小叔叔开着三轮车来接她了。
小叔叔是典型憨厚老实的农村男人,脸膛晒得黑红,看见她就笑,露出一口白牙:“思议回来了,快上车,你爷爷让我来接你呢!”
“小叔叔!”任思议扑过去抱了抱他胳膊,“这是我朋友,陪我一起回来的。”
小叔叔看向沈慎,男人高高瘦瘦,穿灰色卫衣,戴鸭舌帽,看着确实年轻。
“是你同学啊?”
“是的。”
小叔叔笑呵呵地说:“是男朋友吧。”
“就是朋友啦!他叫沈慎。”
“好好好,上车吧。”
任思议熟练地跳上了三轮车后面的敞篷位,这车她从小坐到大,很熟悉了。
沈慎却没上车,看着这辆锈迹斑斑的敞蓬车。
这是拉猪的

